各党总支、党支部、校团委:
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,深入开展“三严三实”和“忠诚干净担当”专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,全面加强我校党员队伍建设,不断向党组和输送新鲜血液,为党组织培养合格后备军,学校党委研究决定举办第三十二期业余党校。现通知如下:
一、学习内容
《党章》、党史、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、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、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、爱国主义教育、民族团结教育、反分裂教育、党性教育、时政热点等内容。
二、学习时间及地点
每周五17:20,小剧场。
3月27日下午17:20在小剧场举行第三十二期业余党校开学典礼。请各党总支书记、系部团总支书记、辅导员、全体学员准时参加开学典礼(如有变动另行通知)
三、学员推荐条件
参加业余党校学习必须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已经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
(二)思想上积极进步,主动向党组织靠拢,坚决拥护党的领导。
(三)坚决反对分裂,同达赖集团划清界限,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。
(四)品学兼优,团结同学,尊敬师长。
(五)工作勤奋努力,团结同事,群众基础好。
有一下情况之一者,不得推荐为业余党校学员:
(一)违反国家法律法规,受到处分者。
(二)违反校纪校规,受过学校纪律处分者;
(三)在校期间,有考试作弊行为,受过处分者。
参加过业余团校和“青马工程”的优秀共青团员优先推荐。
各系部团总支推荐的学生学员由校团委严格按照推荐条件进行审核,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准推荐。参加学习的学生学员以校团委报政工人事处名单为准。
四、推荐办法
(一)班级学生推荐办法:由各系部团总支按班级学生总数10%比例推荐,认真填写附件二,于3月20日前将名单及附件二电子版报送校团委。
(二)学生会及社团成员推荐办法:系学生会成员推荐参照班级学生推荐办法执行。校学生会成员及社团成员按10%比例,由校团委考察推荐。校团委严格审查、汇总后,于3月25日前将附件二汇总报送政工人事处。
(三)教职工推荐办法:由各党支部严格按照推荐条件考察推荐,于3月25日前将名单报送政工人事处。
五、结业方式
学习结束后进行结业考试,考试成绩合格,发放结业证书。
六、学习要求
(一)学员学习期间不得无故缺席,无故缺席一次者,取消学习资格。
(二)学生学员请病事假,需经系部团总支上报校团委,核实批准盖章后交政工人事处备案。
(三)教师学员请病事假,需经所在部门批准盖章后报政工人事处备案;
(四)学员请事假超过3次者,取消学习资格;
(五)学员要认真学习,严格遵守党校管理制度和课堂纪律,积极参加党校组织的各项活动,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政治水平。
七、注意事项
(一)政工人事出要做好业余党校组织管理工作,严格考勤制度。
(二)各党总支、党支部压迫广泛宣传,严格考察,推荐优秀教职工参加党校学习。
(三)校团委、各系部团总支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,公平、公开、公正推选学员,加强宣传教育,增强党组织的号召力和凝聚力。
(四)各党支部、校团委、系部团总支要加强对学员学习情况的监督,组织学员按时参加党校学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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