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总 则
学生社团是以青年学生共同的兴趣爱好为基础,具有一定的组织体系与管理体系的群众性组织,是拉萨师专校园文化发展的积极因素,是学生课余时间学习、活动、交流的重要载体。
二、组织的建立
(一)、申报准备:学生社团的申报工作材料必须包括四个方面:
1、社团的正式名称(拉萨师专×××社团);
2、社团的发起及组织人员的基本情况,部门的设置;
3、社团的运作及管理章程;
4、社团的指导教师需拉萨师专在职的教工、指导部门需明确所在系部。完成了以上阶段后方能进行下一步工作。
(二)、申报程序:分为校级级社团、系部社团、二种:
1、申报校级社团的,由组织者本人到校团委社团工作部领取申报表格,按照自然栏目认真填写,报相关部门审核确定。
2、申报系级社团的,由组织者本人凭所在系的批示,到所在部团委办理注册登记手续。
(三)、审批要求
1、校级学生社团,必需由学校主管领导批准认可,审批过程由团委的社团工作部专人负责办理,被批准的学生社团,统一在校社团联合会办理入会手续;
3、系级学生社团,必需经系主任或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主任批准认可,并报校团委审核备案。
三、组织的管理
1、经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,应按照申报时组织机构设置情况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,并严格配备干部队伍,如确实需要变更的机构与干部,应报相应的主管部门、指导老师同意,报校、系部团委审批备案。
2、活动开展应在协会章程内进行,坚持“报告制度”,特别是大型活动的开展,必需之前上级主管部门申报,并明确指导教师责任。
3、协会的主要负责人应列席同级社团联合会有关会议,服从统一指挥,按时传达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和任务,并作好社团内部的管理。
四、考核与评比
1、 各级经正式批准的学生社团均列为各级团学组织年度考核对象。
2、各级社团在工作运行一学期后,根据社团考核标准,要进行自评工作。
3、校团委社团联合会每年在第四季度进行社团考评工作,考评结果分三个等级: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。优秀社团将被列为年度五四表彰对象,不合格的社团将责令停止开展工作,进行整顿,在规定时间内仍不能达到要求的,将取消其社团资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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